一、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1.購銷、加工承攬、建設沙盤模型工程承包、財產租賃、貨物運輸、倉儲保管、借款、財產保險
、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。 2.產權轉移書據。 3.營業賬簿。 4.權利許可證照。 5.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。 二、印花稅稅率 (一)比例稅率 1、財產租賃合同、倉儲保管合同、財產保險合同,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; 2、加工承攬合同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、貨運運輸合同、產權轉移書據, 稅率為萬分之五; 3、購銷合同、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、技術合同,稅率為萬分之三; 4、借款合同,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; 5、對記錄資金的帳薄,按“實收資本”和“資金公積”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; (二)定額稅率; 營業帳薄、權利、許可證照,按件定額貼花五元。 三、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.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,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: 應納稅額=應稅憑證計稅金額×比例稅率 2.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,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: 應納稅額=應稅憑證件數×定額稅率 3.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,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: 應納稅額=(實收資本+資本公積)×0.05% 9969011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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