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京城市總體規劃(2016年-2035年)》
總 則第1條指導思想(略)第2條主要規劃依據(略)第3條規劃范圍
本次規劃確定的規劃區范圍為北京市行政轄區,總面積為16410平方公里。
第4條規劃期限
本次規劃期限為2016年至2035年,明確到2035年的城市發展基本框架。近期到2020年,遠景展望到2050年。
第一章 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,明確發展目標、規模和空間布局第一節 戰略定位第5條北京城市戰略定位是全國政治中心、文化中心、國際交往中心、科技創新中心第二節 發展目標(略)第三節 城市規模第14條嚴格控制人口規模,優化人口分布
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,根據可供水資源量和人均水資源量,確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規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萬人以內,2020年以后長期穩定在這一水平。
1.調整人口空間布局
通過疏解非首都功能,實現人隨功能走、人隨產業走。降低城六區人口規模,城六區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礎上每年降低2—3個百分點,爭取到2020年下降約15個百分點,控制在1085萬人左右,到2035年控制在1085萬人以內。城六區以外平原地區的人口規模有減有增、增減掛鉤。山區保持人口規模基本穩定。
2.優化人口結構
形成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、功能疏解提升相適應的人口結構。制定科學合理的公共服務政策,發揮公共服務導向對人口結構的調節作用。加快農村人口城鎮化進程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。提升人口整體素質。采取綜合措施,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動,提高城市發展活力。
3.改善人口服務管理
構建面向城市實際服務人口的服務管理全覆蓋體系,建立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公共服務提供機制,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,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。在常住人口2300萬人控制規模的基礎上,考慮城市實際服務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。
4.完善人口調控政策機制
健全分區域差異化的人口調控機制,實現城六區人口規模減量與其他區人口規模增量控制相銜接。加強全市落戶政策統籌,建立更加規范的戶籍管理體系,穩步實施常住人口積分落戶制度。強化規劃、土地、財政、稅收、價格等政策調控作用,加強以房管人、以業控人。強化主體責任,落實人口調控工作責任制。
5.轉變發展方式,大幅提高勞動生產率
到2020年全社會勞動生產率由現狀19.6萬元/人提高到約23萬元/人。
第15條實現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減量第16條降低平原地區開發強度(略)第四節 空間布局第17條構建“一核一主一副、兩軸多點一區”的城市空間結構
為落實城市戰略定位、疏解非首都功能、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,充分考慮延續古都歷史格局、治理“大城市病”的現實需要和面向未來的可持續發展,著眼打造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,完善城市體系,在北京市域范圍內形成“一核一主一副、兩軸多點一區”的城市空間結構,著力改變單中心集聚的發展模式,構建北京新的城市發展格局。